各有关单位:
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作为科技部火炬中心首批确定的孵化器从业人员培训机构,为贯彻《关于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2〕108号)精神,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从业人员培训工作计划要求和浙江省孵化器从业人员的实际需求,协会近期将组织开展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第八期培训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开展具有针对性、专业化的培训,达到《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增强孵化器从业人员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全面了解,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形成高水平、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的服务队伍,为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高水平人才保障。
二、培训对象
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业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等。
三、培训内容
培训课程由科技部火炬中心统一制定大纲、统一教材。内容主要包括:孵化器管理、科技企业服务、科技创业管理、政策体系四大模块。
学员需参加全部课程内容的学习,且所有培训课程考勤记录完整(考勤将作为评分依据之一)。课程结束后,组织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评分,考试合格后,由火炬中心指定的国家级行业协会颁发《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结业学员信息由科技部火炬中心统一备案并建档,作为国家认可的培训记录和资格认定。
四、培训时间、地点及费用
(一)培训时间
第八期培训班定于2016年4月13日至4月16日举办(4月12日下午报到办理入住),课程安排详见附件。
(二)培训地点
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杭州市西溪路525号)。
(三)培训费用
协会会员单位每人2500元,非会员单位每人2800元,包含培训费、餐费、教材费、考试费、制证费等。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五、报名方式
请填写附件中的报名回执表,并将报名回执表发送至协会指定邮箱:fhqxh@vip.163.com。本次培训班培训人数初定80人,满额即止,欢迎全国各地孵化器同仁报名参加培训,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
六、注意事项
1、培训学员请自行准备两张纸质2寸照片(用于资格证书盖钢印)和一张电子照片(用于备案存档),并在纸质照片背后注明“姓名+单位”,电子照片也请以“姓名+单位”命名并和报名表一同发送至协会邮箱。
2、住宿地点为浙江大学科技园内的酒店,住宿可选择单间和标间,选择标间且无特别说明,协会将统一安排合住。
3、住宿费用自理,房费300元/间,标间合住则只需支付一半房费,发票请于入住酒店时在前台开具。
七、缴费说明
请通过银行转账汇款(不支持刷卡以及现金)
账户名: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高新支行(建行高新支行)
账 号:33001616735053011477
发票开具:协会将在财务对账后,在培训期间下发培训费发票供各单位核销。
八、联系方式:
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
联系人:史鸿彬 陶颖婷
联系电话:0571-88217770 88217775
地址:杭州市文三路199号创业大厦710室
附件:
1、课程安排
2、从业人员培训报名回执表
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
2016年3月15日
附件:[2016]3-关于举办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培训班(第八期)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