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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培训班(第十二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2-20 作者: 点击次数:2296

  • 各有关单位:

           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作为科技部火炬中心首批确定的孵化器从业人员培训机构,为贯彻《关于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2〕108号)精神,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从业人员培训工作计划要求和浙江省孵化器从业人员的实际需求,协会近期将组织开展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第十二期”培训班。现将本期培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开展具有针对性、专业化的培训,达到《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增强孵化器从业人员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全面了解,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形成高水平、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的服务队伍,为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高水平人才保障。

    二、培训对象

           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从业人员、业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等。

    三、培训内容

           培训课程由科技部火炬中心统一制定大纲、统一教材。内容主要包括:孵化器管理、科技企业服务、科技创业管理、政策体系四大模块。学员需参加全部课程内容的学习,且所有培训课程考勤记录完整(考勤将作为评分依据之一)。

           课程结束后,组织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评分。考试合格后,由火炬中心指定的国家级行业协会颁发《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结业学员信息由科技部火炬中心统一备案并建档,作为国家认可的培训记录和资格认定。

    四、培训时间、地点及费用

    (一)培训时间

           第十二期培训班定于2017年3月28日(周二)至3月31日(周五)举办,课程安排详见附件1。

    (二)培训地点

           百瑞国际大酒店(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95号)。

    (三)培训费用

           协会会员单位每人2500元,非会员单位每人2800元,包含培训费、餐费、教材费、考试费、制证费等。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五、报名方式

           请填写附件中的报名回执表,并将报名回执表发送至协会指定邮箱:fhqxh@vip.163.com。本次培训班培训人数初定80人,满额即止,欢迎全国各地孵化器、众创空间同仁报名参加培训,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

    六、注意事项

           1、请培训学员自行准备两张二寸纸质照片(用于资格证书盖钢印)和一张电子照片(用于备案存档),并在纸质照片背后注明“姓名”,电子照片也请以“姓名”命名并和报名表一同发送至协会邮箱。

           2、住宿可选择单间和标间。标间为两人合住,选择标间且无特别说明者,协会将随机安排合住(如不住宿,请在报名回执表的住宿栏中填写“否”) 。

           3、住宿费用自理,房费340元/间。如选择标间合住则只需支付一半房费,发票请于入住酒店时在前台开具。

           4、上课地点为“百瑞国际大酒店3楼宴会厅”。需要住宿的学员请于3月27日下午2点后前往“百瑞国际大酒店一楼大厅”报到并办理入住(如提前到达,请直接到酒店前台办理入住,出示身份证并说明前来参加培训即可);不需要住宿的学员请于3月28日上午9点前直接到上课地点报到。

    七、缴费说明

           请通过银行转账汇款(不支持刷卡以及现金)

           账户名: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高新支行(建行高新支行)

           账  号:33001616735053011477

           发票开具:协会将在财务对账后,在培训期间下发培训费发票供各单位核销。

    八、联系方式:

           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

           联系人: 史鸿彬  0571-88217770 / 15557110227

           陶颖婷  0571-88217775 / 13575749156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199号创业大厦710室


    附件:

    1、课程安排表

    2、从业人员培训报名回执表

    3、交通指南

    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

    2017年2月17日


    附件:浙孵协字[2017]2-关于举办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培训班(第十二期)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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