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国科火字〔2017〕120号)和《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9〕202号)有关规定和程序,现对拟备案的498家众创空间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24日-3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列举异议理由及相关事实证据。过期不予受理。
传真:010-88656207
电子邮件:fuhq2@ctp.gov.cn
附件:2020年度拟备案国家众创空间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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