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协会《关于申报2019年度会员单位重点“双创活动”的通知》(浙孵协字〔2019〕13号)、《 2019年度会员单位重点“双创活动”结果公示》(浙孵协字〔2020〕11号),现对颐高科技创业园有限公司等17家获评单位(详见附件1)发放补助资金,本次补助不超过该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其中A类项目3个,补助金额上限10000元,B类项目14个,补助金额上限5000元。
本次现将需要提供的材料予以说明:
1、收据。收据中的交款单位填写“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款项内容填写“ 2019年度会员单位重点双创活动补助资金”;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银行账户信息表(见附件2)。
本次资金补助以电子转账的方式统一发放,请各有关单位将以上三项材料以邮寄的方式送至协会秘书处,协会将在收到资料后尽快安排汇款。
联系人:陶颖婷
联系电话:0571-88217775 / 13575749156
联系地址:杭州市文三路199号创业大厦702室。
附件:浙孵协字[2020]14号-关于下达2019年度会员单位重点“双创活动”补助资金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