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保证协会工作的正常运行,更好地为广大会员单位服务,按照《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会费收取标准及管理办法》(经2014年12月30日会员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规定,现向各会员单位征收2021年度会费。
一、收取标准
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
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
副理事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0元;
理事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0元;
个人会员200元。
二、缴纳时间
2021年5月31日之前
三、缴纳方式
(一)协会账户信息
账户名: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
账 号:3300161673505301147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高新支行(建行高新支行)
(二)发票开具
协会将在财务对账后,给与浙江省社会团体会费的电子票据供各会员单位核销。
(三)上报电子信息
请各会员单位填写附件2中的《协会会员单位联系人信息表》,并将其发送至协会指定邮箱fhqxh@vip.163.com,届时会费电子票据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联系人。
(四)注意事项
如通过银行转账缴纳会费,请务必在转账时备注“会费”字样,转账或汇款成功后,请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乐颐 0571-87155113
陶颖婷 0571-88217775
联系地址:杭州市文三路199号创业大厦702室
附件:浙孵协字[2021]1号-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关于缴纳2021年度会费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