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协会先进会员单位评选办法(试行)》,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会员创先争优,进一步调动全体会员单位参与协会工作和活动的积极性,增强协会凝聚力和影响力,同时也为了能够推动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行业的健康发展,建立良好的行业社会形象,协会决定开展2020年度先进会员单位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协会第四届全体会员单位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无不良行为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二)在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行业的建设与发展过程中曾做出突出贡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内名列前茅,能够自觉维护行业的社会形象,并在行业内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注重行业宣传,且具备一定的社会影响力,积极借助各类社会媒体宣传创新创业的相关信息,同时积极参加相关课题研究、编写行业论著等;
(四)遵守协会章程,切实履行协会会员义务,按照规定按时缴纳协会会费。同时,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支持协会的各项工作,有稳定的协会联络员;
(五)积极配合各级政府部门及协会完成行业相关管理工作,例如信息数据统计、项目申报等,且无作假、遗漏、拖欠等情况。同时积极参加上述单位的各类相关活动,并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
三、评选程序
1.根据相关评选条件,会员单位自主填写《先进会员单位申请表》(见附件1),并按照要求上交有关申报材料;
2.协会秘书处负责组织评审,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评选结果;
3.评选结果须经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渠道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正式发布;
4.获评单位将被授予“先进会员单位”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给予相应奖励。
四、申报材料
请按照以下顺序提供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
1.白底封面(模板见附件2);
2.目录;
3.《先进会员单位申请表》(见附件1);
4.2020年度举办行业品牌活动的活动通知、现场照片、活动新闻等证明材料;
5.2020年度参与编写书籍(或研究课题)的封面和署名页复印件,以及发表论文的刊物封面、论文正文首页、署名页复印件等;
6.2020年度在建设发展成效方面(国际化、专业化发展、孵化链条建设等)取得成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或有关单位的表彰、荣誉奖项等材料复印件;
7.2020年度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相关凭证复印件;
8.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五、特别说明
1.申报材料应真实有效,提交评审的纸质材料封面需加盖公章;
2.评选活动每年进行一次,获评单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协会会员单位总数的10%。协会的会员单位总数为286,故本次先进会员单位评选名额为28个;
3.评分结果原则上以最终得分的高低顺序进行排序,如发生分数并列的情况,则可考虑共同入选;
4.给予“先进会员单位”的奖励可有多种形式,例如提供协会从业人员培训活动的免费名额、减免协会常规考察活动的部分费用等;
5.本次评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所有。
六、申报截止时间
1.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1年7月19日前先将《先进会员单位申请表》(见附件1)发送至协会的指定邮箱,fhqxh@vip.163.com;
2.请于7月30日前邮寄一份纸质申报材料给协会,同时将完整的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协会的指定邮箱,fhqxh@vip.163.com。
七、联系方式
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199号创业大厦702室
洪乐颐 0571-87155113 / 15068740568
陶颖婷 0571-88217775 / 13575749156
附件:
1、先进会员单位申请表
2、封面模板
附件:浙孵协字[2021]7号-关于开展2020年度协会先进会员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