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185号)中对众创空间调查工作的有关要求,为确保2021年度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半年报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内容
我省所有国家备案的众创空间必须完成本次半年报数据填报,调查其综合运营情况。
二、调查周期
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需要填报的有关数据和信息的时间节点)。
三、填报网址及账号
1、请各填报单位通过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网址:https://tyrz.chinatorch.org.cn/hjismp/a/login;
2、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账号见附件1内(如遗忘密码,请与协会工作人员联系)。
四、网络填报时间
填报开始时间2021年6月1日,各国家备案众创空间须于6月25日之前完成网上数据填报并提交。数据通过省级管理员审核后,监测单位将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报表上传至信息系统。
五、特别强调
科技部火炬中心对国家备案众创空间采用动态管理的方式,每年公布一次备案名单,对连续2次未上报统计数据的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单位取消其国家备案资格。
六、联系人
陶颖婷:0571-88217775/13575749156
浙江孵化器统计工作群:378262464
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
2021年6月2日
附件:浙孵协字[2021]8号-关于开展浙江省2021年度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半年报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