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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2023年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8 作者:协会秘书处 点击次数:1241

  • 各有关单位:

    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自2008年4月成立以来,在科技部火炬中心、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民政厅等有关政府部门的指引和领导下,在全体会员单位、各兄弟单位的全力支持与配合下,积极推进我省科技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的建设和发展工作,对于我省整合双创资源、落实双创政策、培育双创文化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根据协会章程,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的任期已满,拟定于今年6月召开换届选举大会,经研究决定,现开始征集协会第五届会员单位以及候选理事单位。为更好地完成协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会员单位信息确认

    为规范协会组织架构体系,更新会员单位通讯信息,请协会第四届会员单位(名单见附件4)填写附件1中的《会员信息确认登记表》,并于5月26日前将该表的Word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一并发送至协会邮箱fhqxh@vip.163.com。

    二、新会员单位征集

    协会期待并欢迎新成员的加入,请有加入我协会意愿的单位填写附件2中的《入会申请表》,并于5月26日前将该表的Word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一并发送至协会邮箱fhqxh@vip.163.com。

    三、候选理事单位征集

    (一)协会第五届理事会机构设置如下:理事长单位(1家)、副理事长单位(初定20家)、理事单位(初定80家,含理事长及副理事长单位);

    (二)有申请意愿的单位需同时填写附件3中的《第五届理事会成员申请表》,并于5月26日前将该表与《会员信息确认登记表》(或《入会申请表》)Word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一并发送至协会邮箱fhqxh@vip.163.com。

    四、相关说明

    (一)协会第五届理事会成员的征集对象原则上要求为省级及以上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二)特别强调: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兼职专项督查的通知》(浙组〔2018〕6号)的有关要求,各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负责人如需申请担任协会理事及以上的职务,请按照政府相关条例,履行报批手续。

    (三)依据《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会费收取及管理办法》,目前协会会费收取标准如下: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副理事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0元;理事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0元。

    五、联系人

    协会秘书处:

    陈宇珊  0571-88217197 / 19106551213

    史鸿彬  0571-88217770 / 15557110227

     

    附件:

    1.会员信息确认登记表

    2.入会申请表

    3.第五届理事会成员申请表

    4.第四届会员单位名单

     

      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浙孵协字[2023]8号-关于做好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2023年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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