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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关于缴纳2023年度会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14 作者:协会秘书处 点击次数:1022

  • 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关于缴纳2023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保证协会工作的正常运行,更好地为广大会员单位服务,按照《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会费收取标准及管理办法》(经20141230日会员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规定,现向各会员单位征收2023年度会费。

    一、收取标准

    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

    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

    副理事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0元;

    理事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0元;

    个人会员200元。


    二、缴纳时间

    20231031日之前

     

    三、缴纳方式

    (一)协会账户信息

    账户名: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

      号:3300161673505301147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高新支行(建行高新支行)


    (二)发票开具

    协会将在财务对账后,给与浙江省社会团体会费的电子票据供各会员单位核销。


    (三)上报电子信息

    会员单位需更换联系人请填写附件2《协会会员单位联系人信息表》,并将其发送至协会指定邮箱fhqxh@vip.163.com;如不更换联系人则不需要发送。届时会费电子票据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联系人。


    (四)注意事项

    如通过银行转账缴纳会费,请务必在转账时备注会费字样,转账或汇款成功后,请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颖婷  0571-88217775

    陈宇珊  0571-88217197

    联系地址:杭州市文三路199号创业大厦703


           附件:1、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会员名单

           2、协会会员单位联系人信息表

     

                         



     

       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

                          202389


    附件:浙孵协字[2023]16号-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关于缴纳2023年度会费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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