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关于缴纳2023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保证协会工作的正常运行,更好地为广大会员单位服务,按照《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会费收取标准及管理办法》(经2014年12月30日会员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规定,现向各会员单位征收2023年度会费。
一、收取标准
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
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
副理事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0元;
理事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0元;
个人会员200元。
二、缴纳时间
2023年10月31日之前
三、缴纳方式
(一)协会账户信息
账户名: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
账 号:3300161673505301147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高新支行(建行高新支行)
(二)发票开具
协会将在财务对账后,给与浙江省社会团体会费的电子票据供各会员单位核销。
(三)上报电子信息
会员单位需更换联系人请填写附件2《协会会员单位联系人信息表》,并将其发送至协会指定邮箱fhqxh@vip.163.com;如不更换联系人则不需要发送。届时会费电子票据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联系人。
(四)注意事项
如通过银行转账缴纳会费,请务必在转账时备注“会费”字样,转账或汇款成功后,请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颖婷 0571-88217775
陈宇珊 0571-88217197
联系地址:杭州市文三路199号创业大厦703室
附件:1、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会员名单
2、协会会员单位联系人信息表
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
2023年8月9日
附件:浙孵协字[2023]16号-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关于缴纳2023年度会费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