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经开区、大江东科技局、城西科创区产业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15〕136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征集2017年第一批市级以上众创空间投融资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15年经认定的第二批28家市级以上众创空间;被投企业注册该众创空间内;2016年6月-2017年5月融资成功的项目。
二、征集条件
1.所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资机构资质认定材料(例如发改委或证监会备案文件等);
2.创业投资机构(出资收购企业)与被投(收购)企业其他股东或合作方签订的投资协议首页和尾页盖章的复印件或者扫描件;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孵化协议合作协议。
3.资金到位证明材料:
(1) 投资款到账银行对账凭证及财务凭证原件、复印件;
(2) 被投企业在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的公司章程及历次章程修正案;
(3) 被投企业收到投资款时点上一月度及次月开始连续三个月的纳税登记财务报表;
(4)被投企业投资款到账日期应在申报截止日期前的3个月以上;
(5)众创空间出具承诺书,承诺其所孵化的企业自财政补助资金到帐后的6个月内原有投资机构不退出被投企业。
4.其他必要材料。包括众创空间面向所培育创客企业(项目)的创投基(资)金或签约长期合作的基金的基本情况。
以上纸质材料一式5份。
三、申报和受理
1.申报要求。企业申请材料经所在区、县(市)科技局审核盖章后上报至受理部门。
2.受理部门:杭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受理办公室
3.受理截止时间:2017年7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市科委项目受理办公室:沈吉英电话:87025452
市科委高新处:潘学冬 电话:87060184
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