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坚持市场机制和政府引导推动相结合,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不断增强企业持续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现有高新技术企业174家、省科技型企业826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45家。今年上半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76.2亿元,同比增长10%;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额49.14亿元,同比增长70.5%。该市在高新技术培育工作方面的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强化梯队培育,夯实工作基础。开展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完善乐清市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积极培育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型企业,为推动更多的企业升级为高新技术企业储备资源。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基本条件,在研究开发、生产经营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筛选具有一定基础、发展潜力大的企业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加强跟踪服务,引导和促进入库企业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对后备库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实行常年筛选制度,保障新的具有潜力的企业能及时补充入库。今年上半年,加强对后备库企业的培训辅导,指导50家企业筹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省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34家,创建今年第一批省科技型中小企业71家。
二是强化政策扶持,改善发展环境。制定实施《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新十条”政策(试行)》等政策措施,对新认定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于次年对上年度获得银行贷款,按照不超过基准利率的50%贴息资助;对新评定的省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落实《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通知》,提高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金额,经初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5万元。实施《乐清市创新券推广应用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引导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加大科研投入,今年上半年发放创新券886.38万元,使用创新券272.48万元,均居全省第5位。年初以来,召开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会、技术经纪人培训会、知识产权讲座,指导企业开展新技术和新产品攻关,使企业切实享受到科技优惠政策的“红利”。
三是强化平台搭建,助推产业升级。把建设乐清智能装备科技加速器,作为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平台,助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该科技加速器,占地面积76.5亩、建筑面积7.2万平方米,整个项目前期基建已经投入2亿元,后期市财政再投入2亿元,聚焦智能装备制造产业这一细分领域,打造科技创新高地,实现人才、产业、资本的深度融合。在科技加速器内,投资3450万元与浙大共建了乐清智能装备与制造研究院,下设4个研究中心;投资5000万元建设“千人计划”产业园中试基地,引进10位以上的“国千”、“省千”、“国青千”等高层次人才及其他专业人才共40人的创新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