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委、科委、商务委、人力社保局、文创办,各区、县(市)、经开区、大江东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根据《加快杭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杭两创办〔2017〕18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是指主要服务于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空间载体(平台)。备案范围包括:
1.已由杭州市建设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定的空间载体(平台),包括杭州市科委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杭州市经信委备案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园(基地),杭州市商务委认定的特色街,杭州市文创办认定的文创产业园,杭州市人力社保局认定的大学生创业园、留学生创业园、小微创业园等,由各主管部门统一推荐。
2.各区、县(市)科技局可根据区域内空间载体(平台)发展的实际情况,择优推荐一批空间载体。
二、备案方式
1.市经信委、科委、商务委、文创办、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填写《杭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部门推荐表》,盖章后报送至市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同时提供电子稿清单。
2.各区、县(市)科技局填写《杭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区、县(市)推荐表》,盖章后报送至市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同时提供电子稿清单。
杭州市两创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以及各区、县(市)科技局推荐的空间载体(平台)进行审核,通过后予以认定。
三、受理部门及截止时间
各部门及区、县(市)科技局于8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稿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受理部门:杭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联 系 人:王 莹 刘斌 87068521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惠兴路2号科技大厦318
邮 编:310001
电子邮件:wangy@hznet.com.cn
工作交流QQ群:256957619
附件:1.杭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部门推荐表
2.杭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区、县(市)推荐表
杭州市建设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
城市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2017年8月7日
附件: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备案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