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加有效激发创新,近日,景宁县修订完善《景宁畲族自治县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该办法的完善不仅降低了申领门槛,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创业者也可申领,而且提高了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型企业的申领、使用额度,一个科技型企业年申领、使用额度由原来的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并增设全额抵用,一个企业(或创业者)一年不超过5000元部分全额抵用。通过科技激励政策的完善有效地把市对县实干履职目标融入新政策,进一步激发该县市场主体的创业创新能力和目标考核看齐意识。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