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推广使用创新券来,今年台州市首次将“专利权评估”纳入市本级创新券支持范围,申领“专利权评估”的创新载体应具有健全财务制度,年收入300万以上等资格外,其60%以上业务收入来自无形资产评价或专利评估、评价、检索,且已办理的专利权评估业务达5起(含)以上。这是该市创新券普惠政策扩容的又一例证。
今年前5月,全市创新券发放金额达2254.27万元,申领企业1036家,接受服务3397次,其中服务次数全省第一,申领企业数全省第二,发放额度全省居第三。
据了解,台州市出台《创新券推广应用实施管理办法》后,通过向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发放创新券,降低企业创新成本,推动中小微企业技术革新取得实效。
为了让更多的小微科技企业搭上创新发展的列车,今年,台州对2015年的办法进行修订,新的办法除了扩展支持范围、放宽发放对象、优化操作流程外,还加大了对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的扶持力度,给予其以8万到20万元的创新券补助,这在全省尚属首创。全市今年创新券的额度也水涨船高,较去年增幅30%,达到3500万元。
根据日前公布的2018年度市本级创新券额度发放计划,2018年度市本级创新券发放总额度为600万元;截至5月底,已发放338万元,剩余额度将于6月、7月、8月每月初各发放一次。创新券使用有效期限为3个月,过期未使用的自动退回。除上述三个发放时间节点外,随时可能有退回的创新券,企业可进入云平台申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