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经开区、大江东科技局、城西科创区产业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推进大众创新创业,根据《杭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杭科高〔2016〕102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8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请认定的孵化器和在孵企业应符合《杭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杭科高〔2016〕102号)规定的条件。其中,在孵企业需在杭州市科技创业公共服务平台(www.hzfhq.com)填报备案(账户名向杭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索取)。
2.符合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条件的大学生创业园、创意产业园及留学生创业园等,纳入市级孵化器认定范围。
3.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区、县(市)、经开区、大江东和西湖名胜区等各地科技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和加盖公章。
二、申报受理
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并行的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网上申报采取在线填报方式,申报单位登录杭州科技政务网(http://kj.hangzhou.gov.cn)进入“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报单位需先注册并经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申报)(具体操作见网上申报指南)。
2.书面申报。完成网上申报后,按填报说明的要求整理书面材料,报市科技项目受理办公室。
三、受理时间及受理部门
1.受理时间:企业申报截止时间是7月25日,区、县(市),经开区、大江东科技局报送截止时间是7月29日。
2.受理部门:申报项目材料报杭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办公室(杭州市惠兴路2号,杭州科技大厦605室)
业务咨询:潘学冬 联系电话:87060184
受理咨询:沈吉英 联系电话:87025452
电子邮件:xuedongpan@hznet.com.cn
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