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的落实2022年度全国火炬统计工作的相关要求,提升2022年度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统计工作质量,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及时间
本次调查内容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综合运行情况、在孵(当年毕业)情况、众创空间综合运行情况。
1、孵化器年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必须同时上报在孵企业和当年毕业企业数据(综合表数据由在孵/当年毕业企业数据累加得出)。
2、众创空间年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众创空间没有在孵企业报表,只需填报《众创空间综合情况统计报表》。
二、调查范围
浙江省内所有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单位。
三、调查系统和账号
1、孵化器、众创空间填报单位登录科技部火炬中心综合业务办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s://tyrz.chinatorch.org.cn/hjismp/a/login)完成数据填报。
2、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及往年已填报过的单位账号查阅附件名称(附件一)【密码遗忘可找统计联系人修改】。
3、新建账号需填写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增账号申报表(附件二),并报送至协会邮箱fhqxh@vip.163.com,由协会统一开设账号(以邮件形式回复)。
4、孵化器、众创空间年报在平台上完成填报数据提交,经市、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孵化器、众创空间综合情况表”(带火炬水印)封面,经孵化器、众创空间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后缀为“.jpg”的纸质报表封面扫描件图片至平台完成提交(具体操作流程为填报首页,点击“打印”,点击扫描件“上传”,选择图片类型“报表扫描件”),方可完成本年度统计工作。
四、联系方式
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
陶颖婷 电话:0571-88217775/13575749156
浙江省孵化器(众创空间)统计工作群:378262464
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
2023年1月3日
附件:浙孵协字[2023]1号-关于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火炬统计工作的通知.doc